註1: |
績效計算為原
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帳戶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 |
註2: |
帳戶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帳戶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凱基投信公告之淨值為準。 |
註3: |
所投資之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 |
註4: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宏泰人壽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註5: |
本帳戶無資產撥回機制,投資報酬率(不含息)計算方式為(期末單位淨值-期初單位淨值)/期初單位淨值。 |
註6: |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事業須每月檢視可供投資之子標的(不含國內、外證券交易所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及貨幣型基金)是否有新增可申購且幣
別相同之法人級別,同時配合調整選擇法人級別進行投資。 |